制定合同的目的是确保双方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不受任何侵害,合同具有约束力,双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二十范文网小编今天就为您带来了购买门的合同精选7篇,相信一定会对你有所帮助。
购买门的合同篇1
本合同双方当事人: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介方(以下简称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房地产交易委托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概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位于_______单元_______号房,共_______套,为_______砖混_______结构,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用途为_______住宅,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______,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记价方式与价款
甲、乙双方约定按下述第2种方式计算房屋价款:
1、按该房屋的建筑面积计算,单位为(人民币)每平方米_______元,总金额为______________(大写)。
2、按套计算,总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大写)。中介方与乙方约定打包方式计算:乙方直接一次性付给金林地产_______元,委托金林地产全权代办,由金林地产代乙方打首付款给甲方后(不包含押金贰万元),金林地产为双方代办房屋产权过户,待房屋产权证下来后,乙方向银行作抵押贷款元整,银行打尾款给甲方,乙方按期还银行本息。
3、金林地产为乙方办理银行按揭和产权证过户,其打包费用_______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及期限
以银行按揭方式付款:甲、乙双方在签本合同时,_______地产代乙方付首付款捌萬元交给甲方,结余款冲抵产权证过户费、银行按揭代办费和中介费。
第四条交付期限
甲方收到银行按揭的尾款后,7日内必须到金林地产公司办理退房手续,并将钥匙转交给乙方。
第五条办理银行按揭业务
银行初审成功时,金林地产代乙方付款给甲方,同时金林地产为乙方办理房屋产权证过户和银行按揭业务,按揭贷款。
第六条办理产权证登记
1、金林地产在签订本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必须办理好房屋产权证过户给乙方,并将房屋产权证转交银行办理按揭等业务。
2、甲、乙双方必须配合金林地产办理房屋产权登记和银行按揭等相关手续。
3、银行按揭办理完后,本合同自然终止。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以邮政银行的审批电子函为开始计时,金林地产在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产权过户,如任何一方拖延,都必须向另外两方赔偿每日定金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2、金林地产通知甲、乙双方签字过户时,甲、乙双方当日必须到场,如某一方未到场,属于违约,违约方必须向另一方赔偿定金1。5倍的'违约金。
3、如违约方原因导致另一方不想买卖房屋,则违约方除了赔偿以上违约金外,还需要向金林地产支付测绘评估费用和误工费(成交价的2%)。
第八条其他约定:
在退房转交钥匙时,甲方、金林地产等拥有房屋钥匙的各方必须将全部房屋钥匙转交乙方。甲方、林地产等需保证房屋钥匙无他人所有和信息真实。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商定,办理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金林地产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经甲、乙、中介三方签章,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门的合同篇2
合同编号:xxxxxx
甲方: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装饰材料供货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所购装饰材料基本情况:
第二条质量标准: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以及甲方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乙方应随货提供产品合格证等证明文件。
第三条供货:供货方式为:
供货时间:xxxxxxxx;供货地点:xxxxxxxx.
第四条安装:安装方式为(乙方安装/甲方自装);选择乙方安装的,安装标准为《北京市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北京市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安装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安装条件。
第五条付款方式及时间:双方约定以协商的方式支付价款。签订本合同时,甲方支付(定金/预付款)xxxx元(定金不得超过总价款的20%),货到验收后一次性支付余款。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乙方违约责任:
1、石膏板、轻钢龙骨、大芯板、隔音棉、腻子粉、乳胶漆等经专业检测机构检测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或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无条件换、退货,或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损失;对于其他质量问题,包修期限为xxxx年,乙方负责免费修理;
2、乙方迟延交货的,每日应向甲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xx%的违约金;迟延交货超过xxxx日的,除支付违约金外,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已收取的定金、预付款或价款应全额返还,但甲方在不收取违约金的.情况下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定金。
(二)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每日应向乙方支付迟延部分价款xx%的违约金;
2、甲方无正当理由单方解除合同的,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已支付的定金无权要求返还。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市场主办单位、消费者协会申请调解解决,也可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诉;协商、调解、申诉解决不成的,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按照另行达成的仲裁条款或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xxxxxxxx.
第九条
担的责任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甲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乙方(章)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签订地点:
购买门的合同篇3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部分:订立合同的法律依据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专业技术规范性文件(详见附件四)的规定,出卖人和买受人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商品房买卖事宜达成本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严格遵守,全面履行。
第二部分:商品房建设与销售依据
第二条、出卖人以出让转让划拨方式取得座落于___________、编号为的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___________,出卖人已全部部分交付了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
第三条、出卖人独立与他人共同取得该宗出让地的红线图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本商品房)所在土地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为: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条、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的商品房暂定名为:_________,通讯地址为:。
第五条、出卖人现已取得该商品房的开发建设的规划许可批文有: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颁发机关: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颁发机关: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为:___________,颁发机关:
第六条、出卖人销售本商品房的合法依据为下列第_____项:
1、已取得房屋产权栋证的现房:
本栋商品房的产权栋证号码:_____________。
2、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本栋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_______________,
该预售许可证发证机关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部分:本商品房基本情况:
第七条、该商品房所在楼栋的主体建筑结构为[钢结构][钢筋混凝土][混合结构][砖木结构]:_____________,建筑层数为:__________层,其中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___________层。
第八条、该商品房设计的用途性质为:地上层为商业用房,其中层为酒店公寓,层为写字楼;至层为住宅,地下负一层为
用房,负二层为用房。
第九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座落___________
第幢单元层
_____号,该楼层是指从地面一层起按自然层计算的层数(注:凡层高超过2。2米的夹层、技术层或转换层均计入层数,但地面作绿化专用的架空层不计入层数),该房号为暂定编号,最终以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准的房号为准,该商品房平面图及在整个楼栋中的位置图(详见附件一)。
第十条、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用途为住宅公寓办公商业仓储工业车位杂屋:________;层高为:
米净高为:_______米,坡屋顶净高最低为:________米,最高为:_______米。该商品房朝向为:_______________。有______个阳台,其中________个阳台为封闭式,________个阳台为非封闭式。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建筑设计形态为[平层][错层][跃层];户型分类:室厅橱卫阳台。
(注:本条所称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高度。净高是指楼面或地面至上部楼板底面或吊顶底面之空间垂直高度。)
第十一条、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建筑面积的
%;公共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平方米,占建筑面积的%,(有关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详见附件二)。
第十二条、买受人购房的单元配有厂家生产的牌电梯部,型号为
,额定载重量公斤,每楼层有户住房,每部电梯服务户,单独设置专门电源,24小时适于使用。
第十三条、本商品房所在住宅区的基本情况:
1、有产权的总建筑面积为:_____㎡;其中住宅建筑面积为_____㎡;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_____㎡,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社区居委会用房建筑面积为:_____㎡;会所建筑面积:_____㎡;商铺建筑面积:_____㎡;其他建筑面积:_____㎡。
2、无产权证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其中:人防建筑面积:_____㎡,架空层面积:_____㎡,室内停车建筑面积:_____㎡。
3、本住宅区范围内的道路面积为_____㎡,绿地面积为:_____㎡;地上停车位面积为_____㎡;其它面积为_____㎡。
第四部分:计价方式和计价范围:
第十四条、该商品房实行市场调节价,出卖人有权根据市场的房价变化决定本商品房的出售价格,但商品房具体售价应当在售楼现场挂牌公示。
第十五条、双方约定该商品房价款按照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计价:
1、按照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总价款(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
2、按照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每平方米________元,总价款(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仟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
3、按照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大写)_______佰____拾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
4、按照____________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大写)_____佰_____拾_____亿_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万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元人民币(小写¥_____元)。
第十六条、本商品房的上述房价款中已经包含本商品住宅用地红线范围内的所有地上地下的构筑物、建筑物及附着物。出卖人不得将上述范围内的任何共有空间、共有建筑设施另行作价出售、附赠他人或者占为己有。
第十七条、本商品房的上述房价款中已经包含本商品房的地基基础、人防工程建筑、主体结构及配套设施设备、市政配套设施和其他公用配套设施设备的造价,出卖人不得在上述房价以外向买受人另行收取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暖气等市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安装费。出卖人不得价外收费、重复收费。
第五部分:公平待遇
第十八条、出卖人承诺将已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楼盘中尚未售出的商品房均应当在售楼现场明码标价挂牌公示,出卖人(包括销售代理机构)不得捂盘不售或故意将尚未出售的套间作为已售套间进行虚假公示。如果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对买受人故意捂盘不售或虚假公示,即视为对买受人的不公平待遇。
第十九条、出卖人承诺给予买受人与同等条件的其他买受人享有一视同仁的房价款优惠待遇。买受人有权享受不低于其他买受人的价格优惠。如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在同等条件下不给予同等的房价款优惠,即视为对买受人的不公平待遇。
第六部分:付款方式及期限:
第二十条、双方约定按下列第种方式及期限交付房价款:
1、一次性付款
房价款总金额:______元人民币(大写:),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在本合同签订或网上备案之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2)第二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第三期:在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价款的%,
金额:元人民币(大写: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
3、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机构借款支付:
买受人首期支付购房总价款的_____%,其余价款银行按揭贷款或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借款支付。具体为:
(1)首期房款:
买受人自本合同签订或网上备案之日支付全部房价款的%,即首付房款: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金额小写:
元人民币。
(2)剩余房款仟佰拾万仟佰拾元整采取银行按揭方式付款。
贷款机构是:
第二十一条、买受人应当在买卖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天付清首期房款。非特殊情况买受人当天未交付首期房款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买受人已订购的商品房另售他人,
对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买受人委托出卖人代为办理银行按揭手续的,在签订本合同并支付首期款后10个工作日内,买受人按银行按揭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给出卖人,由出卖人代理向银行申请按揭贷款。
第二十三条、如因出卖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或公积金贷款的,出卖人自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并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逾期还贷的利率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罚息。但买受人可以选择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与出卖人变更该合同条款。
第二十四条、如出卖人有证据证明系买受人的原因致使买受人无法取得银行贷款的,则出卖人自接到银行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经支付的全部房款本金。但买受人可以选择采用其他付款方式与出卖人变更该合同条款。
第七部分: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分期付款的,如果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出卖人有权要求买受人按每日房价款总额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仍未付清的,出卖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六条、一次性付款的,如果买受人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房款,买受人按逾期付款部分每日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全部房款的,出卖人有权要求解除合同。
第二十七条、买受人以按揭方式购房的首期款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清;买受人逾期未交付首期房款的,出卖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将买受人已订购的商品房另售他人,对买受人已支付的购房定金不予返还。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十八条、出卖人代理买受人办理按揭手续的,出卖人应在登记机关发出抵押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场合)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场合)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出卖人指定账户。如果出卖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场合)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场合)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指定账户,出卖人不应追究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责任。
第二十九条、买受人自行办理按揭贷款手续的,买受人应在登记机构发出抵押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场合)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场合)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出卖人指定账户。如果买受人未能在10个工作日(适用于商业贷款的情况)或25个工作日(适用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情况)内将银行按揭款支付至指定账户,按照逾期付款处理,买受人按逾期付款额每日0。5‰的标准支付违约金,逾期30日未将全部按揭款项支付至指定账户的,出卖人有权解除合同。
(注:本部分所称逾期付款是指依照本合同约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照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第八部分:商品房交付
第三十条、商品房交付应当达到本合同约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出卖人应当在合同约定的交房日30日前书面通知买受人办理交接手续。买受人应当在通知收房期限内与出卖人在商品房现场办理商品房交接手续。
第三十一条、对不便直接送达通知书的买受人,出卖人应当提前30天以挂号信函通知书邮寄到买受人预留的通信地址,通知买受人前来收房的时间、地点及应当携带的证件。同时出卖人还应当采用电话等多种方式验证买受人是否收到收房通知书。
第三十二条、通知书作为出卖人通知买卖人收房的有效凭据,买受人逾期不收房视为买受人违约。买受人变更通信地址、电话后未及时变更预留通信地址的,由买受人承担责任。
第三十三条、该商品房交付使用前应当经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环保、园林、人防、消防等单位验收合格。出卖人应当将上述全部质量文件在入住前张贴于公告栏,便于买受人查验核对。
第三十四条、出卖人不出示证明文件或出示证明文件不齐全,出卖人未经双方现场验房或者验房达不到标淮,买受人有证据证明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尚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的,买受人均可采用书面形式拒绝收房,并同时向出卖人提出返工整改、修复等具体要求。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九部分:交房时间和标准
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时间:出卖人应当确保本合同约定的商品房在年月
日前达到约定的交付条件和标准。买受人应当自上述交房之日起30日内前来验房收房。
第三十六条、该商品房交付时应当达到下列条件和标准:
1、该商品房已取得《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该商品房完成规划、单体工程质量、消防、人防、燃气等专项验收;
3、该住宅区的道路、园林绿化等公共配套设施已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
4、供电、供水、排水、燃气、暖气、电梯等室内附属设施设备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并经有关行业机构检测认可,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5、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提供《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表》、《户型设计平面图》、《水、电、燃气、管线分布图》;
6、有资质的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该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成果表;
7、该商品房为住宅的,出卖人还应当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8、合同双方约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十七条、出卖人不得要求买受人入住之前支付以下费用:物业管理费、房屋装修保证金、水电费周转金、管道燃气初装费等出卖人单方擅自主张收取的费用,买受人有权拒绝支付本合同中未事先明确约定的任何费用。
第三十八条、《住宅使用说明书》应当对住宅的结构、性能和各部位(部件)的类型、性能、标准等
作出说明,并提出使用注意事项,一般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开发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委托的监理单位;
2、结构类型;
3、装修、装饰注意事项;
4、供水排水、电、燃气、热力、通讯、消防等设施配置的说明;
5、有关设备、设施安装预留位置的说明和安装注意事项;
6、门、窗类型,使用注意事项;
7、配电负荷;
8、承重墙、保温墙、防水层、阳台等部位注意事项的说明;
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十部分:商品房交接程序
第三十九条、商品房交接程序:
(1)入住通知:出卖人向买受人发出入住通知书;
(2)现场验房:买卖双方对房屋进行全面测试验房;
(3)签字收房:验房合格后在商品房验收登记表上签字;
(4)钥匙收条:买受人书面签收"商品房钥匙收条";
(5)随附资料:
出卖人提供商品房《建筑工程质量验收备案表》、《商品房户型尺寸平面图》、《水、电、燃气、管线分布图》、《建筑面积实测技术成果表》、《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第四十条、本商品房屋交付的标志是:买受人在《房屋钥匙收条》上签字,出卖人将该商品房全套钥匙移交给买受人。
双方签署的《商品房验房登记表》和《房屋钥匙收条》作为出卖人交付房屋、买受人接收房屋的凭据。
第四十一条、该商品房交付时,出卖人应当与买受人共同验房收房,如发现问题的,出卖人应当在24小时内派人进场,按照国家或地方政府有关工程质量的规范和标准负责修复,并承担修复费用,给买受人造成的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由此造成逾期交房则由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部分:商品房的验房
第四十二条、验房的方式:出卖人有义务委派专业技术员陪同买受人进行现场验房。买受人也可以聘请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或者专业人士进入商品楼房现场进行实地检测。买受人进入房屋前提前一天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正确引导、配合工作,告知注意事项,协助验房。
第四十三条、商品房验房的内容:
1)已取得该商品房的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2)市政生活用水供应正常,水管经过压力检测合格;
3)市政生活用电供应正常,电表经过检测无漏电问题;
4)天然气的终端用户接口、燃气表均已安装到厨房;
5)厨房、卫生间的防水层经过24小时试水无渗漏;
6)各个地漏、下水道排水畅通;
7)电梯安装完毕并已通过安全检测合格,能24小时正常使用;
8)绿化已按合同约定、承诺和园林部门要求的标淮完成;
9)采暖、卫生、道路等设备设施能正常使用;
10)通讯(含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与外部网络已接通,具备申请使用条件;
11)合同约定的前期物业服务提前到位,已正常提供物业服务;
12)配套设施已全部完工(配套设施指规划部门按设计方案批准的具有配套功能的建筑物或合同约定、承诺的配套设施,含地下车庫、人防、会所、学校、幼儿园等);
13)小区安防系统已启用(含小区周界报警、楼宇对讲),安全护栏(或围墙)已建好,小区已实行封闭式管理;
14)房屋幢、户编号业经有关部门确认;
15)取得消防检测报告和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16)查验水表、电表底数,并签署交接清单。
17)提交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18)与商品房交接相关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
该房屋交付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不合格的,可以委托有资质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对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出卖人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四十五条
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在使用时发现有工程质量问题的,买受人在保修期内有权要求出卖人除免费修复外,还应当赔偿买受人在修复过程中损失的误工费、交通费。
第四十六条、
如该房屋的装修、设备标准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标准,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返工整改,重新组织检测验收,并按实际的装修、设备与约定的装修、设备差价的双倍给予补偿。由此产生的延期交房责任由出卖人承担。
第十二部分:房屋交接与风险转移
第四十七条、交付效力:出卖人将房屋交付给买受人后,买受人即享有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出租权、收益权,并有权对房屋进行装修;
第四十八条、房屋的交付使用视为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该商品房的风险责任自交付使用之时起由出卖人转移给买受人。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如因一方违约导致逾期交房时发生的风险责任由违约方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则由双方按责任大小比例分别承担。
第四十九条、买受人如未按约定的期限办理该商品房的验房收房手续,出卖人应当发出书面催告书一次。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或者未在催告书规定的期限内办理该房屋的验收交接手续的,则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催告书确定的验收交接之最后一日的第二日起由买受人承担。
第十三部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在下列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中任意选择:
(1)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接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三部分: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第五十条、除本合同约定的不可抗力情况外,出卖人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商品房交付买受人的,按照下列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30日之内,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卖人按日计算向买受人支付已交付房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30日的,买受人有权在下列解除合同或者继续履行合同中任意选择:
(1)买受人选择解除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接到退房通知之日起1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项,并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2)买受人选择继续履行合同的,出卖人应当自本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按照买受人已付款额的每日万分之五计算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并于该商品房实际交付之日起15日内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十四部分:建筑面积差异处理
第五十三条该商品房交付使用时,出卖人应当向买受人出示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成果报告书,并向买受人提供该商品房的面积实测数据(以下简称实测面积)。
第五十四条、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面积的数据有差异的,双方根据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不同进行不同的处理。面积误差比绝对值的计算公式为:
实测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1、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100%
合同约定建筑面积
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2、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x100%
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
第五十五条、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如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按相同的比例增加或减少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均在3%以内(含3%)的,根据实测建筑面积结算房价款;
(2)实测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3)实测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建筑面积时,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第五十六条、双方约定按建筑面积计价的,如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与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和套内建筑面积的误差未按相同的比例增加或减少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若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与实测建筑面积无误差,而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减少时,不受误差比绝对值的限制,出卖人应按照每平方米单价计算套内减少面积的差价款双倍返还给买受人。
(2)若合同约定的套内建筑面积与实测套内建筑面积无误差,而约定的建筑面积增加时,不受误差比绝对值的限制,出卖人应承担实测建筑面积超出部分的房价款,而超出部分面积的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3)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七条、双方约定本商品房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如套内建筑面积增加或减少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原则处理:
(1)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按实测的套内建筑面积据实结算房价款;
(2)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大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大于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所有。
(3)实测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合同约定套内建筑面积时,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小于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4)双方自行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八条、当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其中有一项超出3%时,买受人均有权要求退房。买受人提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商业银行同期房屋贷款利率自买受人交付房款之日起至实际退款之日止计算付给利息。逾期退款的,按应退房款和利息的总额每日万分之五计算违约金。
第五十九条、双方约定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的,在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仍应当将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均分别清楚的填入合同条款,虽然公共分摊建筑面积不作为计算房价款的数据,但应当作为出卖人是否违约的参考数据。
第六十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如买受人认为房产测绘机构出具的商品房实测面积有误差时,买受人可以聘请有资质的测绘机构对该商品房的面积进行重新测量。如最终测定的面积与实测面积有误差的,产权面积以最终确定的面积确权发证,出卖人应当按最终确定的面积计算房价款,出卖人多收的房价款应当双倍返还给买受人,并应承担买受人进行重新测量所支付的测量费、鉴定费、查询费、差旅费、律师费和案件受理费。
第六十条、双方约定按套(单元)计价的,在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仍应当将该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分摊建筑面积均分别清楚的填入合同条款,虽然建筑面积不作为计算房价款的依据,但房屋所有权证仍以建筑面积登记为准。
第十五部分:规划、设计变更的约定:
第六十二条、本合同签订之后,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建设工程的规划,对已核准的建筑容积率、建筑总面积、建筑高度等规划要点均不得突破,不得将规划许可中未作为产权的建筑物变更为有产权的建筑面积,或者擅自加层增加建筑面积或使用面积。
第六十三条、本合同签订之后,出卖人应当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建设工程施工图建设商品房,不得擅自变更建筑施工图纸,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层高,或者降低建材质量和工程造价。
第六十四条、出卖人确需变更该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涉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定的条件的,出卖人应自设计变更方案确定之日起10日内与买受人协商,书面征得受影响的买受人的同意。买受人同意变更的,出卖人应与买受人订立补充合同,并应将变更方案报规划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因规划变更给买受人的权益造成损失的,出卖人应当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六十五条、买受人对商品房的规划、设计不同意变更的,或者出卖人擅自变更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出卖人应在买受人提出解除合同之日起15日内退回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自付款日起至实际退款日止,按同期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利率计算)。出卖人还应按商品房价款的__%向买受人支付违约金。
第六十六条、经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规划变更,或经设计单位同意的建筑工程施工图(涉及商品房结构形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等)设计变更,影响到买受人所购商品房质量或使用功能的,出卖人应当在设计审查单位批准变更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买受人。
(一)出卖人未在规定时限内通知买受人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二)买受人应当在通知送达之日起15日内做出是否退房的书面答复。买受人逾期未予以书面答复的,视同接受变更。
(三)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应当自退房通知送达之日起10日内退还买受人已付房款,并按照同期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利率付给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双方应当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部分:商品房建筑工程质量承诺
第六十七条、本商品房的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建筑质量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标准。本合同所列明的各项设计规范及施工标准均为出卖人应当遵守的强制性标准,即出卖人所提供的房屋质量不得低于各行业规范的要求。
第六十八条、该商品房应当按照国家建标[20xx]157号《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进行验收。未通过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商品房,出卖人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十九条、出卖人将未组织竣工验收、验收不合格或者对不合格按合格验收的商品房擅自交付使用的,除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进行行政处罚外,买受人有权退房,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十七部分:建筑材料及建筑节能质量承诺
第七十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的建筑材料、构筑配件、水管电线、五金器材等各种建筑材料,其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尺寸、性能、测试数据均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质量标准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要求。
第七十一条、出卖人承诺全部建筑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隔音、照明、采暖、保温、防水、抗震、防雷等均应采用国家有关部门要求的新型节能环保材料,全部材料的质量测试数据应达到国家有关部门制定的行业规范。
第七十二条、出卖人的商品房的设计、施工质量应当符合国家《房屋建筑工程抗震设防管理规定》《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等强制性规范和标准,并向买受人提供专业鉴定部门出具的该商品房抗震安全性能评价测试报告。
第七十三条、该商品房的建筑节能设计,包括但不限于防火、隔音、照明、采暖、保温、通风、抗震、防雷等,均应当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要求,对经检测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补做节能措施,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十八部分:室内居住环境质量承诺
第七十四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的居住建筑环境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2。1~2。3—93《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规范和要求,检测未达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
第七十五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室内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经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的,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进行整改返工,并承担全部费用。自该商品房交付之日起365日内(该时限应当不低于60日)仍达不到标准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第七十六条、按照国家建设部《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工程竣工验收时对室内装饰用瓷砖进行放射性检测、毛坯房室内空气中甲醛污染检测,如发现污染物浓度超标情况,出卖人应当按照要求采取措施进行处理,符合中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第十九部分:附属设施设备质量承诺
第七十七条、供暖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保证供暖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本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八条、燃气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保证燃气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由本商品房出卖人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十九条、电梯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产品质量行业标准保证电梯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十条、消防设备:出卖人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消防器材质量行业标准保证消防设备的产品质量、技术性能、安全性能,在产品责任和维修年限范围内承担责任。如因该产品质量问题或安装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民事责任,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部分:商品房配套设施交付条件承诺
第八十一条、自来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提供24小时正常供应自来水,水费按政府公布的市民生活用水价格执行,确保防水质量达到标准,不附加任何费用。
第八十二条、防水排水: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房屋顶棚无水渍、厨房及厕所防水良好、上下水管与地板结合处无漏水、渗水;提供厨房、卫生间、阳台24小时防水测试的测验报告单,保证管道不会出现任何泄露。出卖人并承诺室内的排水设施正常使用。
第八十三条、供电: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的室内外电路、电闸、保险、开关、灯头、插座等产品质量及安装质量均达到国家行业规定的质量标准,在买受人收房时保证24小时供电,符合民用电标准,电费按政府公布的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执行,不附加任何其他费用。
第八十四条、燃气暖气设施: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保证24小时燃气供应,符合民用标准,气价按政府公布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执行,不附加任何其他费用,并保证暖气设施安装完毕,管道接口已接通到位,可正常安装暖气设备。
第八十五条、通讯网络电视设施:出卖人承诺在买受人收房时保证室内具备电话、宽带网络、有线电视、可视对讲门铃系统,线路设施接口均已接通到位,可正常安装使用。
第八十六条、电梯设施: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配备的电梯必须经本市电梯安检部门检验鉴定合格,达到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性能,在买受人收房时电梯正常安全运行,常年24小时适于使用。
第八十七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如果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上述任何一项未达到正常使用条件,双方同意按照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二点一支付违约金。
第八十八条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在交付使用时与其正常使用直接相关的配套设施达到下列条件:
(1)公共绿地: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规划设计要求;
(2)公共道路: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3)停车场: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4)幼儿园: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5)学校: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6)会所: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7)商业网点: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已经正常营业;
(8)体育设施:在合同约定的交房之日达到正常使用条件;
(9)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以上任何一项未达到上述条件,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每逾期一日,出卖人按买受人已付房价款的万分之一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一部分:商品房装饰装修质量承诺
第八十九条、装修材料:出卖人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环保要求,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另收费,原约定的交房日期不变。
第九十条、墙体平直:房屋的墙体及平面均应当平直,墙体墙面的倾斜角度不得大于0。1度,计算方法为:高度差/直线距离;不得超过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标准;
第九十一条、表面裂缝:出卖人承诺商品房地板、顶板、墙体无任何裂缝,保温层墙壁表面平整,瓷砖地板平整无松动、无爆裂、无空鼓、无间隙;
第九十二条、装饰装修污染限制标准: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内的装饰装修必须达到下列行业安全标准:即《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标准》、《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聚氨乙烯卷材地中有害物质限量标淮》、《地毯及地毯用胶粘剂有害物质释放限量标准》、《混凝土外加剂释放限量》、《建筑材料放射性核素限量》、《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等相关的安全标准。
第九十三条、出卖人提供的商品房在交付使用之前,其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必须经专业检测机构的检测,应达到国家环保标准要求。达不到上述标准的,出卖人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约定的交房日期不变。
第九十四条、出卖人交付的商品房的装饰、设备应当符合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出卖人承诺该商品房使用合格的建筑材料、构配件,达不到约定标准的,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承担返工、修复、补换的费用,赔偿双倍的装饰、设备差价款,如延误交房或者影响住房使用时间,出卖人按照合同约定的逾期交房承担违约责任。
第二十二部分:住宅区规划及室外环境承诺
第九十五条、周边环境:出卖人承诺在本商品房50米内不得新建公共垃圾处理场所、污水处理站、供变电站、公共停车场等永久性建筑设施。
第九十六条、相邻场所:出卖人承诺与本商品住房相毗连的房屋不经营餐饮酒家、娱乐音响、机械加工修理、停车洗浴等可能产生油污、躁音污染的项目。
第九十七条、日照采光:出卖人承诺在本栋商品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不得低于国家规定的建筑间距,保证买受人所购商品房与其南侧的建筑物之间的间距系数不得小于1:0。8,不影响买受人所购房屋的日照采光。
第九十八条、绿地绿化:出卖人承诺按照本住宅区的控制性详规的规划设计,不得改变现有规划,出卖人现有在效果图上的绿地面积不再建设任何非绿化设施。出卖人承诺本住宅区绿地绿化率不应低于规划要求标准。
第九十九条、电磁辐射:出卖人承诺不在本商品住宅区内、电梯内建造或允许他人建造任何电磁辐射发射设施或高频设备装置,包括移动电话转发射装置、广播电视转发台或其他有辐射的装置。
第二十三部分:广告责任
第一百条、广告范围:出卖人在开发项目过程中自行或者委托他人策划、设计、制作,在公共场所对不特定人发布的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纸、影像、音响、网络、户外、模型、沙盘和样板间均属于出卖人的广告,由出卖人承担法律责任。
第一百零一条、出卖人发布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一般视为对公众的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具体的、确定的说明或允诺,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第一百零二条、出卖人发布的具有要约条件的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出卖人未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一百零三条、出卖人在商品房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所明确承诺的优惠条件或事项,应当列入商品房买卖合同条款。出卖人在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中未附加条件的,列入合同条款时不得附加条件。出卖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列入合同的,买受人保存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原件应当视为该商品房买卖合同的附件,与合同条款具有同等效力。
第一百零四条、出卖人销售商品房时设置样板房的,在没有书面明确说明实际交付的商品房质量、设备及装修与样板房不一致的前提下,视为实际交付的商品房应当与样板房的质量、设备及装修是一致的。在购买同类商品房的前提下,买受人有权要求购买的商品房达到样板房的质量、设备及装修标准。
第二十四部分:相关文件公示
第一百零五条、出卖人在与买受人订立本合同之前,有义务向买受人出示该商品房的下列许可文件: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原件);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副本);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出卖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第一百零六条、出卖人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期间在售楼部的显目位置张贴公示政府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对该商品楼房通过的验收的下列证明文件的影印件或复印件。以证据证明该商品房达到合同约定的交付条件和标准。买受人有权查阅、摘录和质询。
1、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本);
5、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
6、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
7、该商品房建筑面积实测技术成果表;
8、该商品房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的其他批准文件。
第一百零七条、出卖人承诺对于涉及买受人合法权益或者有较大利害关系的、应当公示披露的信息而未及时向买受人披露,误导或诱导买受人签字产生法律效力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致使买受人遭受损失的,买受人依据事实证据有权要求该法律文书无效,并有权要求出卖人赔偿损失。
第二十五部分:本商品房配套设施的物权归属
第一百零八条、本商品房住宅小区内未经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核准、无独立产权、无独立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占用业主共有土地和共有主体结构所建成的道路、绿地、空坪、架空层、休闲场所、人防工程、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等配套设施,均属于该住宅小区建筑区划内的产权人(业主)共有。
第一百零九条、本商品住宅小区的地下车位或车库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批准的文件确定权属,有产权的车位车库归出卖人所有,出卖人有权出售、赠与、出租或处置权益。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车库,作为本商品住宅小区必备的附属设施,其权属归建筑区划内全体业主按住宅建筑面积的比例按份共有,出卖人无权出售、赠与、租赁或处置权益。
第二十六部分:相关权益的约定
第一百一十条、买受人承诺该商品房仅作为
使用,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房的使用性质,不得擅自改变该商品房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不得擅自在阳台或窗户外安装防盗窗或者悬挂广告牌。
第一百一十一条、出卖人承诺不得擅自改变本商品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公共建筑和共有配套设施(包括但不限于架空层、地下停车位、楼顶平台、道路、绿地、休闲会所、物业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场所、幼儿园、学校、商店等)的用途,如出卖人对属于自有产权的公用配套设施确需变更用途的,须经过小区三分之二以上业主的同意。如出卖人违反本约定擅自变更用途,应恢复原状,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一百一十二条、买受人同意在该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之前,自该房屋交付之日起,即将所购房屋交出卖人在《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统一物业服务并遵守房屋使用规约。
第一百一十三条、买卖双方承诺本商品房住宅区范围内的地下人防工程不得改变人防使用性质,战时用于防空,平时可用于停车,商品房买卖双方均不得将地下人防工程作为车位出售、赠与或者改变为其他用途。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买门的合同篇4
合同编号: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
鉴于卖方拥有生产、销售_________设备及相关资料的专有权;
鉴于买方为_________需要有意向卖方购买上述设备及相关资料;
鉴于此,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恪守履行。
一、合同标的
本合同标的为用于_________项目的_________设备。
.设备名称、型号、规格、数量_________。
2.卖方的所有供货及服务必须使安装后的设备完全满足技术规格书的要求。
3.卖方为买方设计制造并提供设备所需的其他辅助设备及材料。
4.卖方向买方提供所供设备的以下服务:设计、培训、安装、测试验收、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
二、合同价格
.合同总价为¥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合同总价包括了设备及辅助设备的制造、包装、税费、关税、商检费以及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包括技术资料、图纸的提供)、质保期保障等的全部费用。
3.合同总价的分项价格如下:
()设备和材料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2)辅助设备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3)设计和技术资料费用及培训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技术服务费用:¥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
4.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不变价。
5.如果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为准并修正总价。
三、付款
本合同第二条所规定的合同总价,按以下办法及比例由买方通过_________银行支付给卖方。
.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卖方国家有关当局出具的出口许可证影印本_________份,或有关当局出具的不需出口许可证的证明文件_________份。
(2)_________银行出具的以买方为受益人,金额为合同总价的_________%不可撤销的保证函正副本各_________份。
(3)金额为合同总价的形式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4)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5)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上述单据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内提交。
2.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卖方按本合同约定交货时,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将每批交货总价的_________%支付给卖方:
()全套清洁无疵、空白抬头、空白背书并注明“运费到付通知目的港_________公司”的海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
(2)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详细装箱单一式_________份;
(5)质量合格证一式_________份。
3.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买方收到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商业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交接验收证书的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4.合同总价的_________%,计¥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在按本合同规定的保证期满后,买方在收到卖方提交的下列单据并经审核无误后_________天内支付给卖方:
()商品发票一式_________份;
(2)双方代表按本合同规定签署的_________保证期结束的确认书影印本_________份;
(3)即期汇票一式_________份。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银行费用,在中国发生的,均由买方负担,在中国以外发生的,均由卖方负担。
四、逾期付款
如果买方不能在合同规定期限内付款,则卖方有权延期交货;如果超过合同规定支付时间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则卖方有权解除合同,这时买方应按货物总金额的_________%计违约金¥_________(大写:_________元)付给卖方:如果买方未按合同的规定的日期付款给卖方,则买方也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违约金,违约金按拖欠款金额每天_________‰计算,直至该款付清为止。超过合同付款期_________天买方仍不付款,由此造成卖方的损失,应由买方向卖方作出补偿。
五、设备交付
.交付时间: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分_________批将设备交付完毕。交货日期以设备始发航空部门/铁路部门/水运部门发货时间戳记为准。此日期即为本合同计算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根据。
2.交付地点:所有合同设备由卖方负责运至交货地点。交货地点为_________机场(车站、港口)。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卖方将货物交至承运人后转移至买方。
3.卖方应于交货日_________日之前,通过电报、电传或传真的方式将合同设备的如下内容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向卖方确认交货地点与交货日期。
()合同号;
(2)机组号;
(3)设备备妥发运日;
(4)设备名称及编号和价格;
(5)设备总毛重;
(6)设备总体积;
(7)总包装件数;
(8)交运车站/港口/机场名称、车号/船号/飞机号和运单号;
(9)重量超过20吨或尺寸超过9米3米3米的每件货物的名称、重量、体积和件数。对每件该类设备(部件)必须标明重心和吊点位置,并附有草图。
(0)对于特殊物品(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其它危险品和运输过程中对温度等环境因素和震动有特殊要求的设备或物品)必须特别标明其品名、性质,特殊保护措施、保存方法以及处理意外情况的方法。
六、资料交付
.卖方应于本合同生效日后_________个月内,将与合同设备有关的图纸、资料、技术文件等技术资料以空运/邮寄等方式交付给买方。
2.技术资料采用空运方式的,_________机场在技术资料空运提单上所加盖的日期戳为技术资料实际交付的日期。买方应在_________日内将带有到达印戳日期的空运提单影印本一份寄送卖方。技术资料采用邮寄方式的,买方所在地所属邮局的落地印戳日期为技术资料的实际交付日期。买方在收到资料_________日内将收到单据复印件寄送给卖方。
3.在技术资料发运后的24小时(或48小时)内,卖方应将合同号、空运提单号与日期、资料项号、件数、重量、航班号用电报或电传通知买方,并将空运提单正本_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_份和技术资料装箱清单_________份航空邮寄给买方。
七、包装
.卖方所交付的所有货物要有适合长途运输和多次搬运、装卸的坚固包装,不能造成运输过程中箱件破损,设备和零件散失。并应按设备特点,按需要分别加上防潮、防霉、防锈、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货物在没有任何损坏和腐蚀的情况下安全运抵合同设备安装现常
2.卖方对包装箱内和捆内的各散装部件均应系加标签,注明合同号、主机名称、部件名称以及该部件在装配图中的位号、零件号。备件和工具除注明上述内容外,尚需注明“备件”或“工具”字样。
3.卖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邻接四个侧面上,用不褪色的油漆以明显易见的中文或英文字样印刷以下标记:
()合同号;
(2)目的站/码头;
(3)收货人;
(4)设备名称、机组号、图号;
(5)箱号/件号;
(6)毛重/净重(公斤);
(7)体积(长×宽×高,以毫米表示)。
4.对裸装货物应以金属标签或直接在设备本身上注明上述有关内容。大件货物应带有足够的支架或包装垫木。
5.每件包装箱内,应附有包括分件名称、数量、价格、机组号、图号的详细装箱单、合格证。外购件包装箱内应有产品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技术说明(如有的话)各一份。
6.卖方交付的技术资料,应具有适合于长途运输、多次搬运、防潮和防雨的包装,每包技术资料的封面上应注明下述内容:
()合同号:
(2)收货人;
(3)目的地;
(4)唛头标记;
(5)毛重/净重(公斤);
(6)箱号/件号。
(7)每一包资料内应附有技术资料的详细清单一式二份,标明技术资料的序号、代号、名称和页数。
7.凡由于卖方包装或保管不善致使货物遭到损坏或丢失时,不论在何时何地发现,一经证实,卖方应负责及时修理、更换或赔偿。在运输中如非卖方包装原因发生货物损坏和丢失时,买方应立即向承运部门提出异议,索取商务证明,并通知卖方_________天内到达现场调查。卖方负责与承运部门及保险公司交涉,买方协助卖方尽快处理,同时卖方应尽快向买方补供货物以满足工期需要。
八、验收
.货物到达目的地后,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及时到现场,与买方一起根据运单和装箱单组织对货物的包装、外观及件数进行清点检验。如发现有任何不符之处并由双方代表确认属卖方责任后,由卖方处理解决。当货物运到现场后,买方应尽快开箱检验,检验货物的数量、规范和质量。买方应在开箱检查前(4)天通知卖方开箱检验日期,卖方应派遣检验人员参加现场检验工作,买方应为卖方检验人员提供工作和生活方便。如检验时,卖方人员未按时赴现场,买方有权自行开箱检验,检验结果和记录对双方同样有效,并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索赔的有效证据。如买方未通知卖方而自行开箱或最后一批设备到达现场(3个月)后仍不开箱,产生的后果由买方承担。
2.现场检验时,如发现设备由于卖方原因有任何损坏、缺陷、短少或不符合合同中规定的质量标准和规范时,应做好记录,并由双方代表签字,各执一份,作为买方向卖方提出修理或更换的依据;如果卖方委托买方修理损坏的设备,所有修理设备的费用由卖方承担;如果非卖方原因或由于买方原因,发现损坏或短缺,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尽快提供或替换相应的部件,但费用由买方自负。
3.如双方代表在会同检验中对检验记录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任何一方均可提请中国商品检验局进行商检。请商检局出具的商检证书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最终检验结果,对双方都有约束力,商检费用由责任方负担。
4.保证期一般是指合同设备签发初步验收证书之日起一年(签最终验收证书)或卖方发运的最后一批交货的设备到货之日起(36)个月(签最终验收证书)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在保证期内,如发现卖方提供的“设备”有缺陷或/和不符合合同规定时,如属卖方责任,则买方有权凭中国商品检验局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卖方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应立即无偿换货或降价货价,并负担由此产生的到安装现场的换货费用和风险(货物到达目的港后的风险由买方负责)。如卖方对索赔有异议时,应在接到买方索赔证书后二个星期内提出复议,双方另行协商,逾期索赔即作为成立。卖方换货的期限,应不迟于卖方收到买方索赔证书后_________个月。
九、风险负担
.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货物交付之前由卖方承担,交付之后由买方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因买方的原因致使货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方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
3.卖方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方承担。
4.卖方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货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
5.因货物质量不符合质量要求,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方可以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买方拒绝接受货物或者解除合同的,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卖方承担。
6.货物风险的'转移,不影响因卖方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买方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不可抗力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十一、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在下列任一情形下解除:
()一方进入解体或倒闭阶段;
(2)一方被判为破产或其它原因致使资不抵债;
(3)本合同已有效、全部得到履行;
(4)双方共同同意提前解除合同;
(5)按仲裁机构的裁决,合同解除或终止。
2.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在合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十二、声明及保证
买方:
.买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买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买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买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买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卖方:
.卖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卖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卖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卖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卖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十三、通知
.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2.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3.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十四、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十五、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任何转让,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均属无效。
十六、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仲裁裁定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机构申请改变仲裁裁定。
仲裁费用由败方承担。
仲裁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执行合同,但仲裁部分除外。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进行法院审理期间,除提交法院审理的事项外,合同其他部分仍应继续履行。
十七、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十八、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买卖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九、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_____签约地点:______
购买门的合同篇5
立合同双方:
出售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上海市优惠价房出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签订本合同。
1.甲方同意将坐落在上海市_____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街道(镇)__________路_______(新村弄)_______支弄_______________号_______________室计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平方米的'房屋以优惠价出售给乙方。
2.上开房屋按住房综合造价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元计价,另计房屋地段、层次、朝向、设施因素计算,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售价___________元,共计售价(大写)____________元。
3.乙方在合同签定时交纳定金叁百元整。
4.乙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一次付清购房款,甲方给予__________%优惠,乙方实付价款(大写)_______________元。
5.乙方要求分期付款,必须征得甲方同意。
首期付款占应付款________%,计(大写)________元。余额计(大写)__________元,分_______________年付清,月利率__________‰,余额款本息共计(大写)__________,每月月底前交付(大写)________元,最后在__________年________月底前全部付清。
合同签订后30天内交付首期购房款。
6.乙方分期付款而逾期交付,已交购房款作违约金由甲方收取,从未交款当月起向甲方缴付按公房租金标准计价的临时使用费,补交住宅建设债券。
预付维修费按已支出的维修费用结算,多退少补。
7.乙方购房款未付清前调离本市、出国定居或去世,由其代理人或继承人付款。
如乙方去世又无继承人,房屋由所在地区、县房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向法院申请按绝产接管,未付清的购房款由接管单位补交。
8.甲方收到乙方购房款、维修费,在合同签订30天内交割房屋。
9.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交付有关手续费和产权登记费。
乙方分期付款则要购房款全部付清后方可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10.甲乙双方在合同签订后30天内预付住房售后维修费。
甲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高层住宅_____%),提取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_____元,连同乙方按住房综合造价多层住宅_______%(高层住宅________%)预付维修费(大写)__________元,落实维修单位,负责修理房屋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
11.上开房屋的基地和园地属国家所有,乙方不得擅自改建或搭建;
公用部位设施属同幢所有权人共有,乙方保证不侵占使用。
12.乙方保证遵守国家和本市有关土地、私房、建筑管理等的各项法规和规定,按时向提供售后服务和管理的管房单位或组织交纳管理费用。
13.本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
乙方履行合同,定金抵付购房款,未履行合同,定金不予返还;
甲方不履行合同,定金双倍偿还乙方。
14.本契约一式四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房屋所在地管房部门或组织,房产交易所各执一份存证。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立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购买门的合同篇6
供货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签约地点:××××
为增加甲乙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实现各自经济目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及招投标文件之内容,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同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单价等)
二、合同金额 合同总金额: 大 写:人民币 万元整 大 写: 人民币 万元整
三、付款时间及方式
1、合同分三批付款:在合同生效后 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并初步验收一周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额 %货款;设备正常运行 天,经双方正式验收合格后一周内,甲方向乙方付合同总额 %的货款;质保期满后付清余款。(根据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加以变更及修改)
2、友情链接:
3、在每期合同款项支付前 天,乙方向甲方开具同等金额的增值税发票(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四、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1、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 日内交货
2、交货地点: 收货人名称:(应为签约单位名称) 地址:
3、交货方式:乙方负责货物运输
4、货运方式:汽运
5、乙方将合同设备运至美的工业城并经安装调试、投入使用并经过甲方验收合格后,方为设备交货日期。(根据实际情况约定交货日期及何为交货:如规定供方将设备安装调试、投入使用视为交货,则对设备通过甲方验收合格的时间约定明确)甲方在合同约定的交货地点提货,运输费及运输保险费均由乙方承担。 合同设备的毁损、灭失风险自乙方完成交货后转移之甲方。
6、乙方应在合同设备发运后一个工作日内将发运情况(发运时间、件数等)通知甲方,甲方应在合同设备到达合同列明的地点后及时将乙方所托运合同设备提取完毕。
7、甲方提取合同设备时,应检查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情况。合同设备外箱包装无损,方可提货。如合同设备外箱包装受损或发现合同设备包装箱件数不符,应在 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办理合同设备遇险索赔手续。
8、甲方对乙方交付的`合同设备,均应妥善接收并保管。对误发或多发的货物,甲方应负责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乙方,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如甲方要求变更交货地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一十五天前通知乙方。由于变更发货地址增加的运保费由甲方承担。
五、验收时间、地点、标准、方式
1、验收时间:乙方应于合同生效后 天 内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安装调试完毕后,甲方应在 天内安排初步验收。设备于合同生效后 天内通过双方的合格验收并由甲方出具验收合格书。
2、验收地点:
3、验收标准:
六、现场服务(建议根据实际情况加以约定)
1.供方现场人员应遵守需方厂规、制度,如有违规,乙方负责。
2.供方现场人员食宿自理。
3.需方如需邀请供方开展非质量问题处理的技术服务,供应应予协助。
七、人员培训 乙方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和有关的工艺技术人员进行操作培训、维修培训、设备保养培训,使之完全掌握全部使用技术,以便使甲方人员正常地使用、维修保养设备。(根据设备的技术要求,视具体情况加以约定或在技术协议详细约定;如无必要,可不约定)
八、保修方式
1、自设备经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按生产厂家规定的条款进行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服务期限为 年。保修期内,乙方必须在接到甲方保修通知后 天内派人至甲方现场维修。
购买门的合同篇7
甲方(买方):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
甲乙双方就购买电脑.打印机.监控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同意购买乙方产品:_______(详见合同附件)
二、质量
乙方提供的货物必须是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和国家质量检测标准以及合同规格和性能要求。
三、交货方式、时间、地点
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交货,交货方式为乙方送货上门,交货地点在甲方营业场所,交货时必须有乙方工作人员在场。
四、验收
货物到达后,由乙方完成对货物安装调试,由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进行检验,如发现货物的品种、质量、型号、数量与合同规定不符,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所有权及风险转移
货物的所有权及风险在甲方验收合格后转移给甲方,乙方存在欺诈、恶意隐瞒货物瑕疵等情形的.除外。
六、货款支付方式
乙方按合同要求交付设备,并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售后质保金的全部货款(大写):_ (即人民币:______ 元),乙方预留 ______元售后质保金,一年后甲方无利息支付给乙方。
七、售后服务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电脑、打印机按_ _年内免费保修,视频监控按 ______年内免费保修;具体实施办法详见产品保修卡;如是硬件本身的故障,免费上门服务;如是操作系统崩溃或受病毒、木马攻击及人为损坏方面的问题,需上门服务,乙方收取一定的上门服务费;每次______ 元;送修免费。
八、违约责任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如拒收货物对乙方造成损失,乙方有权追索。甲方逾期付款,甲方每日偿付乙方欠款总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乙方交货时所交货物的品种、型号、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不履行售后服务的有关义务,对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索。
九、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纠纷,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 ______方当事人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各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脑购买合同11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电话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乙方向甲方租凭国源电脑城商铺二楼_____号(以下简称该商铺)。该商铺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租期为____年,租金为________元/月
第二条同意签订本定金协议时,支付定金人民币_______元。
第三条经营项目为_______,乙方承诺按上述前提条件租赁该商铺,其作任何的变更均须获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所定商铺必须按市场规划区域的经营品类经营,若未按市场规划的经营品类经营,甲方有权收回该商铺,定金不予退还乙方
第四条乙方保证本协议所填写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真实有效,如有变更,须以书面形式正式通知甲方。如因填写不准确或变更未通知甲方,导致甲方无法有效送达各种通知,则在通知发出七日内视乙方收到通知,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预定金,本协议终止履行,甲方有权另行出租该商铺。
第五条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一周内需来三个月租金,逾期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甲方不予退还乙方所交预定金,本协议终止履行,甲方有权另行出租该商铺。
第六条乙方有权对铺位、档位进行一般性的装修,但进行装修前,须提前3日将装修设计平面图、效果图和装修方案等文字资料、装修现场负责人等申报给甲方审核,批准后发《装修施工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时,不能把装修工程延伸到通道上,并且不得对主体建筑产生任何危害。如造成甲方租赁物损害,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本协议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附带约定:
1、本协议书的权益不得转让;
2、本协议书一经签订,定金不予退回;
3、客户签约时需带齐所需资料,具体向招商人员咨询;
4、甲方有权根据业态规划,调整乙方租赁的商铺位置;
5、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方持壹份,乙方持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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