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伴们知道申请书在写的过程中有哪些一定要当心的点吗,每个加入党组织的人都要填写入党申请书,下面是二十范文网小编为您分享的县法院申请书5篇,感谢您的参阅。
县法院申请书篇1
申请人:韩**,男,1984年4月3日出生,汉族,**,身份证:**
被申请人:
**有限公司,公司住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第三人:**公司,公司住所:北京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京顺劳仲字[20xx]第1021号]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调解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结清20xx年12月15日至 20xx年9月30日在职期间全部工资及加班工资、带薪年假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等共计8000元人民币。
2、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利息。
事实与理由:
执行申请人诉北京天海顺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即第三人天海顺集团有限公司劳动人事争议一案,20xx年11月22日北京市顺义区劳动
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明确做出[京顺劳仲字[20xx]第1021号]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书,确定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8000元人民币,现在该调解书已经生效。被申请人拒不履行判决,为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特申请贵院强制执行该判决。
此致
**人民法院
附:
1、调解书复印件一份。
执行申请人:年日 月
县法院申请书篇2
异议人:__,男,族,个体工商户。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异议人就昆明市人民法院在受理信用社诉_贷款纠纷一案中,查封扣押了车牌号为:的本田小车一辆提出异议如下:
异议请求:
请求法院解除对的本田车的保全,将车返还异议人。并责令保全申请人承担异议人由此给异议人所造成的元损失。
请求理由:
法院于二〇xx年十月十二日扣押的_的本田小车的产权属异议人所有,该案中原、被告相互勾结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应当解除扣押归还异议人。其理由:
1。从事实上看:__的车在昆明市车管所登记的户主名为__,这是事实。但该车是_(四川宜宾江安县人)于二0xx年八月购买,__是购买该车的实际车主,因为采用的是按揭方式,而_因不是昆明市本地人,无法以自己的名义获得银行按揭,所以和协商,_所购车借_的.名义向东风信用社进行按揭贷款。该车以_的名义按揭后,车一直由_控制使用。在_购买使用近三年后的x年三月,实际车主_经与异议人协商后,达成_将该车以255000元的价格出售给异议人的协议,异议人在支付了车款后取得该车。因此该车的所有权从__年三月三日起归异议人所有,现异议人已实际控制使用该车有一年半。该车按异议人与_的购车协议,本应当在x年八月前过户到异议人名下,因_的违约未能及时为异议人过户,直到今年即__年八月,_以要为异议人去昆明办理过户手续为由相诱,叫异议人将车开去昆明过户,结果__指使人采用暴力抢劫了异议人所有的_号,在异议人报警后,西山区东风信用社也向昆明西山区公安局谎报_贷款诈骗,后经公安局对西山区东风信用社的报案审查后认为不成立,公安局撤了案。但是东风信用社即通过贵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扣押了异议人的车。我们有理由怀疑是原告和被告恶意串通,图谋非法占有异议人的车,该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2。从法律上看:_车也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根据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办公室的《关于确定机动车所有权的问题的复函》(__)98号:“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公安机关登记的车主,不宜作为判别机动车所有权的依据。”和公安部给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回复的《关于机动车财产转移时间问题的复函》:“根据现行机动车登记法规和有关规定,公安机关办理的机动车登记,是是准予不准予上道路行驶的登记,不是机动车所有权的登记。因此,将车辆管理部门办理过户登记的时间作为机动车财产转移的时间没有法律依据。”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原机动车主是否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损害承担责任的复函》:“连环购车未办理过户手续,因车辆已交付,原车主不能支配该车的运营,也不能从该车的运营中获得利益,故原车主不应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承担责任。”而且合同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标的物的所有权自标的物交付时起转移,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因此从法律上来讲,__车的所有权应当属异议人所有。
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异议人的所有的__号车,虽然在公安机关登记的户主是__,但不能因此认定其就是实际的车主;异议人与__于x年三月三订立购车协议后,即将该车交付异议人使用至今。即__号车的所有权在一年半前就已经归异议人所有。因此,法院现在采取保全措施扣押的__号,是属于案外人即异议人的财产,应当予以解除扣押,并责令财产保全申请人赔偿异议人因此所受的5000元的损失。
此呈
人民法院
异议人:
日期:
县法院申请书篇3
申请执行人:
委托代理人:
被申请人:
法定代表人:
申请事项
1、请求强制执行____民事判决书即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支付____款____元及其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及一审案件受理费____元,以上共计____元人民币。
2、请求强制执行被申请人加倍支付迟延履行该判决确定义务期间的债务利息。
3、本案执行费由被申请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____纠纷一案,贵院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已作出____民事判决,该民事判决现已生效。根据____民事判决,被执行人应于该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执行人____款____元及利息____元(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判决生效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付)。被执行人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____元由被执行人负担。该判决已经向被执行人送达,且已经生效,但被执行人并未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为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特依法提出以上请求,请人民法院依法强制被执行人履行生效的判决所确定的义务。
申请人:______
20____年__月__日
县法院申请书篇4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在开发区投资建设_________,项目正处于工程在建阶段,____厂项目是开发区重点支持的重大项目之一。
申请事项:
关于(_____)____执字第______号执行通知书延期执行的.申请。
案件事由:
________有限公司与_____中心签订了两份______制作合同,合同违约金约定是每日3%,合同是在制作完成后补签的。后因债务问题向________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_________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理把违约金调整为2%。制作费用为_______万多元,一审判决违约金费用约为____万元。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已经把丰基公司诉前保全款项____________元强制划拨到_____________区人民法院执行庭财务账户。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县法院申请书篇5
申请人:________
被执行人:________
请求事项:
1、依法对被执行人协助申请人行使子女探视权的义务予以强制执行。
2、由被执行人承担本案申请执行费用。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执行人离婚纠纷一案,贵院已经审理完毕,并作出(20xx)初字第____号民事判决书(调解书),现判决书(调解书)已经发生效力,其中载明:“原告____每周可探望孩子一次,被告____应给予协助”,但被执行人一直拒绝履行协助义务,百般阻挠,导致申请人无法行使探视权,严重影响了孩子的成长和身心健康。为维护申请人和子女的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贵院依法予以强制执行,望贵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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