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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1
读书之于语文,如同树根之于树叶,源泉之于江河,基础之于广厦,跬步之于千里。
树根枯萎则枝叶枯黄,源泉干涸则江河枯竭,基础不牢则广厦倒塌,跬步不积则千里不至。不阅读,胸无点墨,是一个头脑空空的“空壳人”;疯狂做题,是个死记硬背的“机器人”;见解肤浅,是个不懂生活的“木头人”;远离人群,是个封闭自我的“蚕蛹人”。
阅读经典,不仅仅为了增长见识,更是要从中汲取养分。不仅仅要阅读古代经典,还要阅读现代经典;不仅仅要阅读中国经典,还要阅读外国经典;不仅仅要阅读文学经典,还要阅读地理经典、人文经典、政史经典……
今日当我拿起语文书进行课文背诵时,没想到有意外收获:我突然感到语文学习和名著阅读是分不开的就拿“红军不怕远征难”这句来说吧,如果你没有阅读过过王树征的《长征》,你怎样会理解不怕呢?当你翻开《幽暗国度》,你就会理解人世的丑陋。当你读完《名人传》,你才会明白生命的意义。
读书是对秦砖汉瓦的.向往,读书是对唐诗宋词的见解,读书是对“吾将上下而求索”的感佩,读书是对“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的喟叹,读书是笔墨纸砚琴棋画,读书是生旦净末唱念打,读书是奇书骏马佳山水,读书是翠竹青松白梅兰。
让我们与读书携手,让我们向未来出发。
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2
在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希腊神话》的书,这本书,令我印象深刻。
在新华书店挑书时,我看到了这本书,因为我喜欢看历史类的书,所以一下就选中了这本书,并立马买了下来。
我回到家后,立刻打开了这本书,哇!这上面有好多神话故事啊!我马上兴奋地看起这本书来。
书里有好多鲜明的人物,精彩的故事。我贪婪地津津有趣地阅读着,时不时被书中的内容所吸引。让我印象最深刻的神。那就是勇敢的.普罗米修斯和坏心肠的天神宙斯。
要不是普罗米修斯盗走了天火送到了人间,说不定人间现在还没有火呢!
宙斯原来是地母该亚和天神乌拉诺斯生的一个儿子。后来,乌拉诺斯又被儿子克洛诺斯推翻,成为了天神。最后,他的儿子宙斯使用狡猾的手段推翻了他,成为天神。宙斯变成天神后,把他的母亲和父亲以及其他兄弟姐妹全都关进了地狱最深处的塔尔塔罗斯。
我是个爱看书的小书迷呢!有一次,我在家津津有味地看着书,奶奶却要让我用电水壶烧开水,我不耐烦地说了一句:“知道了!”可是,我却因为看书看太入迷了,完全把烧开水这回事飘到九霄云外去了。最后,我受到了奶奶的责罚。
因为我喜欢这本书,所以,我一有时间就看,没想到,虽然这本书很厚,但我却只用了1天时间就把这本书看完了。我很开心,因为,我又增加了知识。
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3
当我们第一遍读一本好书的时候,我们仿佛觉得找到了一个朋友;当我们再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又和老朋友重逢。而我,有很多的老朋友。我是一个喜欢读书的小姑娘。
从我上幼儿园时,我就喜欢上了读书,那时的`我只能看懂一些《幼儿画报》、《启蒙》等含有丰富色彩涂画的书,大多时候都是爸爸妈妈在给我读《睡前故事》《格林童话》《一千零一夜》,每天我都是在读书声中进入睡眠,做着一个个香甜的梦。
上小学后,我认得字慢慢地多了起来,我也从听爸爸妈妈给我读书逐渐转变成了爸爸妈妈陪我读书,我自己读书。我读的书有很多,《猜猜我有多爱你》《神奇校车》《石头汤》《神笔马良》《笑猫日记》《作文书》那一本本书上的文字无一不吸引着我,我无可救药地喜欢上了读书。特别是我们班主任杨娜老师为了让全班同学都爱上读书,给我们发了阅读存折,读一分钟就相当于在阅读存折上存入了一毛钱!我就更加一发不可收拾地爱上了读书。有一次,为了能在一周内攒够购买自己喜欢的《笑猫日记》这本书的钱,我坚持每天至少读3块钱的目标,哪怕写作业到了晚上九点多,我还依然坚持读了3块钱的!嘿嘿我厉害吧!
我喜欢读书,读书丰富了我的知识;我喜欢读书,读书开阔了我的视野;我喜欢读书,读书净化了我的心灵;我喜欢读书,读书让我的生活变得更加多姿多彩;我喜欢读书,读书让我变得更加聪慧我愿一生与书为伴,让书伴随我度过有意义的人生!
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4
英国哲学家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数学使人精密,哲学使人深刻,伦理学使人有修养,逻辑学使人善辩。”只要阅读,总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也许你见过斜红叠翠,也许你赏过耀阳鎏金,也许你行过南水北山,也许你经历过太多的浮华、太多的奇幻……在我看来,这些都不过是一本书的厚度。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沉淀了多少喧闹与浮华,化为我青春最好的陪伴。
有人问我:“整天捧着一本书,不觉得很枯燥吗?”我想说:我喜欢读书,我喜欢经历书籍中那些不一样的人生——可以在《红楼梦》中和金陵十二钗一起吟诗作对,可以在《水浒传》中和梁山好汉一起劫富济贫快意人生;可以在《飘》中与乐观、坚强、美丽的郝思嘉一起度过艰难的南北战争……读书让我思接千载,视通万里;读书让我拓宽视野,增长见识;读书让我提升素养,改变气质……
小时候,我觉得最快乐的事莫过于捧本图书,与书中人物对话。到后来,我有了自己的第一部手机、第一台电脑,它们让我与世界的联系更加紧密,让我与书籍的距离更近;它们让我的“书籍”更便于携带,让我与“书本”的亲近更为便捷……它们让我的阅读方式发生更新:不仅可以“读书”,还可以“听书”;不仅可以阅读文字,还可以聆听音响观看视频……我的阅读变得种类多样、丰富多彩;它们为我打开了一扇通往新世界的大门,我可以不受时间、空间的限制,阅读任何我喜欢的书,从中外名著到名人传记,从网络优秀小说到名家散文随笔……我乐见电子阅读带给我们的便利,我同样喜闻纸书阅读时那幽幽墨香……
无论哪一种阅读方式,都在潜移默化地浸润着我,改变着我——让我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孩童成长为知书达理的青年,从一个孤陋寡闻者变得秀才不出门便知天下事,从一个胸无点墨人云亦云者变成了“一株有思想的苇草”……这一切,全赖读书之功!
我坚信,每一个腹有诗书的人,既可以抬头仰望浩渺的星空,也能够俯首脚踏坚实的大地。他们能凭自身素养来处理万事的纷扰,能凭不凡的毅力与勇气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能以悲悯的情怀和博大胸襟面对芸芸众生和世间万物……
也许以后,人们的阅读方式会不断创新,不断进步,但我相信,不变的是我们对阅读的热爱!感谢阅读,浸润了我的青春,我的青春因阅读的相伴而如此精彩。有书香陪伴的青春,才不算辜负。
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5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至理名言告诉我们,没有书,我们就没有进步。
以前,我不是不爱看书,根本就是不看书,甚至觉得学生学好课本上的知识就足够了,看课外书是在画蛇添足,浪费时间罢了,所以每天下午学校用心良苦安排的看课外书时间,别人在看课外书,我却在走神;每天晚上睡前看半小时课外书的要求,也被我抛掷于脑后。就这样,时间一天天过去,一个学期一个学期的过去,四年级了,我都没能像样的看过一本完整的课外书。也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同于他人,自然心安理得,闲哉乐哉。
可“好景不长”这种乐哉逍遥到头了。学校也不知是怎的,好像发现了我这些南郭先生们,近来,在语文试卷中总是出现课外书上的知识题,都是一些我们这个年龄的孩子应该了解的基本知识,我可却一题也做不了,这时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自然语文成绩也一落千丈,在外地工作了父母对我也是失望得很。
我不能让父母担心,不能做一个孤陋寡闻的人……我下定决心,要好好看课外书,把丢掉的补起来。上了五年级,每天下午的看书时间,我如饥似渴的阅读;而且坚持每天晚上睡前看至少半小时课外书,有时还是爷爷提醒我睡觉呢!
现在,我已经养成了爱看课外书的良好学习习惯,当然也发现自己更无知更孤陋寡闻了!知识的海洋如此浩瀚,所以我要读更多的书才行,这难道就是学无止境的道理吗?
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6
歌德曾经说过:“读一本好书,就是在和高尚的人谈话。”书是我必不可少的良师益友,就像鱼离不开水,草离不开土壤一样。
我对阅读的兴趣是从三年级开始的,那时我们学校开展“读书节”和“好书淘淘乐”活动。大家可以把自已珍藏的好书,带到学校来互相交换阅读。刚开始,我对阅读不太感兴趣,只是对新开展的读书活动所感兴趣。每天中午,我都会带一本好书,兴高采烈得回家阅读。久而久之,我便养成了爱读书的习惯。从三年级到现在,我家书柜中摆满了各种各样的课外阅读书籍。我从书中吸取了许多精华,书成了我生活中的一部分,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在知识的海洋里寻找到了宝藏。
一个星期天的下午,天气炎热,我和妈妈有了一个共同的.想法,就是去新华书店看书,因为那里既安静又凉快。到了书店,我的目光仿佛一个红外线探测器扫视着书架中的每一本书。突然,我发现了一本经典的著作——《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哇!我的心一阵狂跳,这就是我梦寐以求想看的书,今天终于实现愿望了。我一边看心爱的书,一边拿着准备好的笔和笔记本,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子。站在一旁的妈妈看我读书入迷了,决定把这本书买了送给我当作生日礼物。我高兴极了,大喊:“妈妈万岁,读书万岁。”当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感受很深,我从书中的学到了主人公海伦﹒凯勒的不屈不挠,坚忍不拔的精神,这对我以后的学习有很大的帮忙。
由于我对写作产生了浓厚的兴趣,我主动要求妈妈帮我报名参加盐城晚报的小记者活动。在小记者组织的实践活动中,我参观了南洋飞机场和悦达纺织集团等地方,学到了闻所未闻的东西,同时我还在盐城晚报上发表了几篇作文。例如:“开拓进取的悦达人”、“秋天的枫叶”、“我学会骑自行车”等优秀作文,其中“我学会骑自行车”在盐城晚报作文比赛中荣获了二等奖。成绩的取得,让我在今后的写作道路上更加坚定了读书的信念。
书,让我从一个幼稚的儿童成为一个智慧的学生,让我的心灵增加了许多幻想,我喜欢读书,喜欢沉浸在书的海洋里。
我的阅读史的作文篇7
读书是一种良好的情操,书带领我走进知识的海洋,书让我尝到了知识的乐趣,书让我开阔了眼界,领悟到了大自然的乐趣,书陪伴我成长。
暑假里爸爸妈妈上班去了,我一个人在家没什么事情做,作业都写好了,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节目。我看茶几上有一本书叫《宝牙母象》,这书名就觉得有点意思。我马上拿了起来坐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看着看着我就被这本书的内容给吸引住了,越看越想看。
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动物和人类一样都有“男尊女卑”的传统,雌象不能跟雄象长一样的象牙,只能逆来顺受;体会到动物生存的残酷,还感受到动物之间的残杀,都是由两个原因造成的:1、占领地盘;2、争夺王位。知道了在一个群体中,要想生存下去,只能改变自己,适应周围环境。
接着我又看了许多沈石溪写的书有:《狼国女王》、《狼世界》、《保姆莽》、《和平豹》、《情豹布哈依》……大多数动物的黄金时期都是四五岁,那时候动物身体会是最强壮的。我被保姆莽给感动了,这只莽蛇为小主人奉献自己的爱,它的爱就像一个妈妈对孩子的爱,蛇对人类居然有这么强烈的感情,我们应该去爱护身边的一切动物,让我们人类与动物和平共处吧。我渐渐地爱上了看书,更爱看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每天早上一睁眼就拿起书一直看到九点多才在妈妈的催促下起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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